人民法院的拍賣成交裁定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均可基于公權力產生物權變動,而發生物權變動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裁判要點:《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8條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最...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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