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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曲阜:未批先征強拆房屋,法院判決確認政府違法!
山東曲阜:未批先征強拆房屋,法院判決確認政府違法!
原告
孔慶X、孔X
代理律師
馮凱、肖以榮 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
曲阜市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孔慶X、孔X二人系山東省曲阜市某村村民,在村子里都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2018年10月19日,曲阜市小雪街道辦事處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下,作出《小學街道辦事處石X村、北XX村、林X村搬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搬遷安置方案》),開始對這些村子實施征收。
因市政府沒有合法的審批手續,孔XX等人一直未與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隨后他們聯系到了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并將維權事宜委托給馮凱、肖以榮二位萬典律師。
《安置補償實施方案》確認違法
萬典律師首先就《安置補償實施方案》申請行政復議,因此次征收曲阜市人民政府沒有提供相關的審批手續,很快山東省濟寧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確認了曲阜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安置補償實施方案》違法。(案件詳情可點擊鏈接:《山東曲阜:未批先征,律師助力確認市政府違法》)。
撤銷《限期拆除通知書》
為了逼迫孔XX等人搬遷,曲阜市城市建設項目總指揮部又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限原告孔XX等人在7日內簽訂搬遷協議,交付房屋及附屬物,否則將強制拆除。
孔XX等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書》后立即告知萬典律師,馮凱、肖以榮二位律師得知后連夜準備材料、寫起訴狀,并在第一時間向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經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撤銷了《限期拆除通知書》。
(案件詳情可點擊鏈接:山東曲阜:指揮部作出《限期拆除通知書》,起訴市政府,勝訴了!)
強拆行為確認違法
因征收方認為官司勝訴無望,于是分別于2018年12月29日、2019年2月22日將孔X、孔慶X的房屋強制拆除,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就強拆一案,當事人委托萬典律師于2019年3月19日向山東省濟寧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認為:
本案中,被告曲阜市人民政府未能向法院提交征收集體土地或征收房屋決定的公告,其在強制拆除涉案房屋前,既未下達責令交出土地的決定,也未下達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即無論被告系征收涉案土地還是涉案房屋均未履行土地征收或房屋征收的法定程序,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無論是征收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均應在完成補償安置工作的情況下由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獲得法院的準許強制執行裁定前,行政機關并沒有直接強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權利。
訴訟中,被告也未能提供實施前述行政強制拆除行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被告實施強制拆除原告涉案房屋的行為超越職權,主要證據不足、程序違法,該行為依法應予撤銷。但鑒于上述行為不具有可撤銷內容,原告關于應確認強制拆除行為違法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如下:
確認被告曲阜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9日強制拆除原告孔X涉案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