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時律師熱線:400-1789-688
- 郵箱:15810784790@163.com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華大廈A座1210室
安徽蚌埠拆遷安置
省政府復議再傳捷報:征地批復終被撤 銷
原告 王 XX
代理律師 劉磊、馮凱律師
被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蚌埠市的王先生一家在蚌山區有一棟獨立的樓房,樓房一部分用于 自己經營旅館,一部分用于出租開了一個小飯店,近期政府要對王先生房屋所在 區域進行拆遷,因補償問題雙方分歧較大,一直沒有達成拆遷協議。之后,突然 一紙“通知”貼到門上, “認定王先生房屋屬于違法建筑,要求其三天內騰空 并拆除房屋”。王先生就在向鄰居咨詢尋求幫助時,獲悉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的 聯系方式,并委托該所劉磊、馮凱律師為其維權。 劉磊、馮凱律師了解案情后,通過專業知識,首先啟動了認定王先生房屋為 違法建筑之“拆除通知”的撤銷程序。之后,蚌埠市人民政府復議決定,撤銷了 蚌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蚌埠市蚌山區雪華鄉政府聯合下發的《拆除通知》。 之后,萬典律師又根據本次征收中土地的情況,向省政府提交了撤銷征地的 批復。但是,僅僅達到了撤銷《拆除通知》顯然是不夠的,事情并未結束,雖然 “違建拆除”事宜告一段落,但矛盾還沒有解決,區人民政府手拿安徽省人民政 府的征地批準文件,明確告知王先生,省政府已經批準征收這一區域,即使不是 違建,房子也一定是要征收的。王先生的房屋到底是建在了集體土地上還是國有 土地上?區政府是否可以依據集體土地征收的批復對王先生的房屋進行征收? 經過調查研究,律師認為省政府的批準文件存在嚴重問題,區政府不應依 據這一批復正手王先生的房屋,為此,律師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請了行政復議, 要求撤銷違法的征地批復。 2014 年 7 月 22 日,經省政府復議,省政府撤銷了之前作出的用地批復。 在省政府撤銷了用地批復后,最終,蚌山區政府也及時糾正了之前的錯誤, 認可了王先生的房屋為商業用房,并按商業用房與政府簽訂了協議。 附: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