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時律師熱線:400-1789-688
- 郵箱:15810784790@163.com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華大廈A座1210室
什么才是保障性住房?這里帶您解讀,那些在保障性住房買賣中的重要規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房屋的買賣與租賃都是非常重要的事項,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保障性住房的購買應該受到限制,因為與自己的生活息息相關。特別是房產的相關政策,就是屬于那一類受關注的政策。
這里萬典律師給大家介紹一下保障性住房限制買賣規定。
一、保障性住房限制買賣規定
有的不能買賣,有的滿五年后可以買賣,看是哪一種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是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
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準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給予限定,具有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不可用來交易。
按照規定,購買保障性商品房不滿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辦按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滿五年,購房人上市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應當按原購房價格與屆時相應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的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市住宅辦可以優先回購。
注意,限制上市交易時間從不動產登記簿上權屬登記之日起計算。
二、保障性住房主要分類
1、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雙重特點。
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標準。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價瘋漲、經濟適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難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能成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三、保障對象
1、廉租房對象
2、經適房對象
2007年修訂后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3、公租房對象
2010年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的住房便是為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出現的。之所以會限制買賣就是不讓房價抬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