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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 畢業季租房有多難!小心中介陷阱!
對于好多在外求學的畢業生來說,初入社會,第一件事便是找個“落腳處”。很多人說,自己從大學畢業進入社會的第一課,是租房給的。然而,在租房過程中,有的人遇到不靠譜的二房東,有的人遇到黑中介,還有的人被“藏貓膩”的平臺欺騙。
在畢業租房高峰期,想租到一套適合自己的房子看起來并不容易。那么在租房中都要注意哪些呢?
近期來咨詢的就有這樣一個案例,張某系某大學畢業季學生,經中介介紹租了一個處房屋,入住后經查發現門貼有違建限期搬走的告示,起初沒有在意,但多次有人催促搬走才感覺事態不對,經查詢才知道房屋所在居委會對小區內存在違建房屋進行責令騰退公告。而自己剛租的房子才入住幾周,加上工作繁忙無法在限期內尋找新的房源,情急之下直接上門咨詢,看看如何是好。
近來針對租房季接到的相關租房糾紛直線上漲,這里萬典律師給打算給租房的朋友一些小建議,拿好你的筆記本哦!
1、首先盡量找有資質的公司,小中介公司可能會因為房屋合同不完善而引發糾紛,從而給我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2、在和中介公司簽署租賃合同時候,應該認真查明合同中的租期限制,租期限制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3、針對合同中的解約條件和違約條件一定知曉并了解,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相應條件,以及一方違約,另一方主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相應條件。
4、是否存在轉租條款約定,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是否可以轉租等相關條件和相關限制。
5,針對中介口碑和入住房源進行前期調查,是否存在違建或者違反房源。對周邊小區進行前期調查,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等等。
萬典律師建議:通過讓張某回憶并取證發現,租賃房屋所在小區的告示發布時間在張某租房合約簽訂前就已經張貼了,故中介在與承租人簽署合約前并未告知其房屋問題,所以中介方有不可推脫的責任,故張某可以起訴中介方合同欺詐以及合同違約等違法行為。并要求相應的違約責任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相關條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最終中介方同意給予張某部分房屋租賃費用退還,并給張某免費找尋新的房屋居住,重新簽訂新房源的房租租賃合同,并免除張某一個月的房屋租賃費作為補償。故張某同意其補償約定故沒有正式起訴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