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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 在進行房屋買賣前一定要多方了解,小心“兇”字當前!
在實際交易中,大部分的房屋買賣雙方并不認識,部分不誠信的賣房者規避房屋曾發生的問題,對于買房者而言處于信息不對等的狀態,在此情況下,一方面,買房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補充條款,另一方面,簽訂合同之前,應多方面通過居委會、派出所、周圍鄰居、社區論壇等了解房屋情況,以免誤買“兇宅”。 如花、小玉之間產生的房屋買賣糾紛。 張女士(如花)訴稱,2013年3月初,在某中介公司的居間服務下,如花花費300萬元購買劉女士(小玉)的房屋,簽訂合同中,小玉再三表示房屋之前沒有人居住,更沒有出過事。后如花全家入住該房屋,不料入住后如花每夜噩夢連連,在偶然和一位鄰居聊天的過程中,如花得知小玉的丈夫曾在該房屋內上吊身亡。如花遂將小玉訴至法院,要求撤銷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小玉對裝修進行補償。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房屋買賣的雙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賣房人應如實披露房屋的實際情況。雖然房屋內發生非正常死亡時間客觀上未就房屋的實際使用價值產生影響,但該情況會影響購房者的心理感受包括恐懼、忌諱等,從而造成房屋交易價值降低,構成了房屋的重大瑕疵,是影響房屋買賣合同訂立的重大事項。小玉故意隱瞞房屋內曾發生過兇案的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合同的簽訂亦違反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構成欺詐,法院判決支持了如花的訴訟請求。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系專業化、規模化房產領域的律師團隊,在多年的維權道路中律師團隊已逐步探索出訴訟、裁決、調查、協調談判等多種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維權戰略體系,憑借法律與智慧、運用法律武器成功解決當事人的房產糾紛問題。辦理了無數經典案例,其強有力的風格、具有智慧的解決問題方法在司法實踐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業務范圍:房屋拆遷糾紛,房屋征收糾紛,引發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辯護案件,全盤戰略,辦案思路高瞻遠矚、精心謀劃,維權戰略穩打穩扎,以求完美實現每一位委托人的殷切厚望。打造品牌服務,追求卓越成就,聘請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律師就是聘請了一個高度負責的專業化律師團隊。 律師熱線:400-1789-688 固定電話:010-8639-30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華大廈A座1210室 電子郵件:15810784790@163.com http://www.2008568yj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