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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房屋面積差異的處理
發布日期:2020-04-13 17:22:55
基本案情:王某2012年購買了一處商品房,面積89.5平方米,王某按89.5平方米交了房款,2013年9月交房后,王某找專業人士進行測繪發現房屋面積只有80.5平方米,現在王某應該怎么樣主張他的權利?
律師意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第14條規定的處理原則,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 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介個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于支持。買受人決定不退房的話,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為此,本案中,面積誤差比已超過3%,并且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王某可以主張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王某如果不想退房,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上述規定返還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