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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都要注意哪里!不同的原因解決方法也不同!結果更是差距甚遠!
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那么發生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原因都有哪些,發生糾紛后該如何解決呢?
一、為什么會發生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1、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開發商或者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不規范操作,以及二手房交易雙方的法律風險意識淡薄。
2、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沒有參照標準,不夠完成和規范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手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姓名、住所,二手房價款,履行期限、方式,違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爭議,合同生效、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條款,合同附件等等內容。
3、委托合同簽訂的不夠完整規范。
4、房屋合同的補充協議效力不明確。房屋買賣過程中尤其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合同簽訂后有一方反悔,雙方對是否解約沒有簽訂一個完成的書面協議。這樣發生糾紛之后,雙方如何解約以及判定哪一方承擔責任比較難以確定。這時候只能靠中介人員的證言進行判定,但是中介人員是否愿意作證就是一個問題,更何況其很難保持中立狀態。
5、逃避居間義務。有些房地產經紀機構或者開發商在房產交易市場辦理產權證時,不在《房地產買賣契約》上簽字蓋章,就不能如實的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反映在合同上,以此逃避居間義務。這時候買賣雙方常會就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發生爭議,導致房產糾紛。
二、發生糾紛后該如何解決?
1、首先是雙方直接協商,這也是解決房地產糾紛的最常見途徑。房產交易中如果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購房者或者開發商可以采用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和對方直接溝通,提出存在的問題并商議解決方法。
2、求助消費者協會。一般來說購房者與開發商相對而言,購房者是處于劣勢的,所以出現糾紛的時候購房者吃虧的情況會稍多一些。因此當發生合同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求助,搶他們作為中介從中調解,處理問題解決糾紛。
3、當前兩種方法均不奏效時,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過申請仲裁的前提是雙方有仲裁協議。發生糾紛時受害一方就可以根據購房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雙方另簽的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而且在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當事人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4、最后一種途徑就是法律訴訟了。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乃至仲裁都無法解決糾紛,就只有通過司法途徑,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問題。
萬典律師提醒您:
在解決糾紛的時候一定要找到發生糾紛的根本原因。不同的原因采取的解決方式也不同,比如說如果是一方惡意違約,協商調解是沒有效果的,這時候就應直接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萬典律師房產部門的律師多年從事房屋糾紛案件,用專業的法律知識期待您的咨詢,為您的法律權益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