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時律師熱線:400-1789-688
- 郵箱:15810784790@163.com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華大廈A座1210室
遺囑PK遺贈,房屋最終誰繼承?
W大爺請了Z阿姨到家里做保姆。為讓Z阿姨能安心留下來照顧自己,W大爺與Z阿姨簽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W大爺聲明:Z阿姨若能照顧自己終身,那么自己過世后房產與存款都由Z阿姨繼承。此后,Z阿姨也一直盡心照顧W大爺。
過了幾年,W大爺又寫下多份遺囑并公證,要將名下房產留給兩個兒子。W大爺去世一個月后,他的兩個兒子要求Z阿姨歸還父親的房產。最終,法院判W大爺的房子歸Z阿姨所有。
律師解讀:
“兒子手中有最新的、法律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老人的房子為何還是歸了保姆?”相信不少人都有這樣的疑惑。這里金庫君就要給大家引入一個新的概念了——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于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
從法律效力與執行順序來看,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法定繼承。也就是說,遺贈扶養協議與其他形式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不論設立的先后順序,都以遺贈扶養協議為準。
在這個案例中,Z阿姨手中有遺贈扶養協議,并且也履行了協議規定的義務,所以她有接受遺贈的權利。
律師提醒:
1.給法定繼承人立的遺囑叫做“遺囑”;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立的遺囑叫做“遺贈”(例如“奶奶立遺囑把房子留給孫子”)。
2.法定繼承人沒有表示接受或拒絕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2個月內,表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3.雖然我們的法治社會已經沒有了“父債子還”的說法,但繼承人一旦繼承了財產就要繼承相應的債務。舉個例子:父親生前有400萬的債務,去世后給兒子留下了存款和房產,共計實際價值380萬元。如果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那么將償還380萬元的債務。至于剩下的20萬元債務,兒子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償還。
4.法定繼承時,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配遺產;有撫養能力卻不盡撫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少分或不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