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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贈與小三財產,妻子起訴贈與無效!網友:判的真漂亮!
前有男子出軌贈房竟發現孩子非親生,再有妻子起訴索回巨額贈房贈款,現有小三再生一女索要18年撫養費。
近日,深圳法院受理了一男子與發妻、第三者相互起訴引發的多宗民事糾紛案件,涉及了民法典中關于夫妻忠誠義務、合同效力認定、撫養費支付標準等諸多法律問題。
丈夫出軌贈房第三者,被起訴后才發現撫養多年的孩子非親生
謝某(丈夫)與鄭某(妻子)登記結婚三十余載。尋求刺激的他,在外結識了萬某,并與其偷偷發展戀情。2012年4月,萬某生下一女,聲稱該女孩是謝某的親生女兒,由此向其索要錢財。2018年,謝某轉賬百余萬給萬某用來購買房產。萬某在選定一處湖南的房產后,立刻全額買下,并登記在其與其女兒名下。
2020年12月,鄭某掌握證據后將謝某、萬某及其女兒訴至法庭,要求三人返還全部購房款項111萬余元及利息12萬余元等。
然而,謝某與該女兒的親子鑒定結果顯示,該女兒與謝某并無親子關系。萬某有意隱瞞孩子的生父,謝某直至原配妻子鄭某起訴后,才知曉這個事實。
2021年1月,原被告雙方在龍華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共同約定萬某及其女兒將上述款項所購置的房產過戶給鄭某。
據此,因謝某出軌所引發的第一個民事案件就此了結。
與第三者“相愛”十余年,男子贈與人民幣500多萬元
2021年3月,鄭某向龍華法院提起第二起確認合同無效糾紛的民事案件,要求萬某及其女兒返還基于謝某贈與的財產共計人民幣547萬余元及資金占用利息181萬余元等。
2021年8月,龍華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確認謝某對萬某及其女兒之間的贈與合同無效,并判決上述三人共同向鄭某返還款項547萬余元等。
據了解,此后三人均未提起上訴,上述判決目前已生效。鄭某已申請強制執行,該案還在進一步執行當中。
第三者再生一女,向男子索要六百多萬元撫養費
2021年6月,萬某生下小女兒。同年10月,萬某提起一撫養費糾紛案件,要求謝某一次性向其支付非婚生女(小女兒)18年的撫養費共648萬元,并按實際產生的費用支付教育費、醫療費等。
萬某認為小女兒系其與謝某非婚生育的女兒且尚在幼兒期,急需大量生活費用,其因照顧女兒也無收入來源,理應由謝某承擔上述撫養費用。
目前,法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在組織雙方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擬安排2022年2月開庭審理該案。至此,因謝某婚外情所引發的第三個民事案件訴訟仍在繼續當中。
萬典律師提醒大家
凡是妻子不予認可的情況下男子贈與第三者行為自始無效
上述案件涉及了民法典中關于夫妻忠誠義務、合同效力認定、撫養費支付標準等諸多法律問題。
關于贈與合同無效的問題相關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等法律規定,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對當事人均無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該行為所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本案中,丈夫謝某在具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仍與第三者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系,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且還基于上述不正當的男女關系而向第三者及大女兒無償贈與大量的財物,更是違反了民法典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規定,故其私自贈與第三者大量錢款的行為屬于不當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在妻子不予認可的情況下,其贈與行為自始無效。故一審法院判決第三者返還上述款項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關于撫養費的認定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千零七十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等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萬典律師總結如下
本案中,若第三者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小女兒系謝某的親生女兒,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其主張撫養費的訴求理應獲得法律的支持,謝某依法應向其支付撫養費,若其無固定收入,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若有特殊情況的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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