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時律師熱線:400-1789-688
- 郵箱:15810784790@163.com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華大廈A座1210室
丈夫離婚前轉移財產,妻子該如何維權!
在一些離婚訴訟中,由于的老公出軌,將房產轉讓給其他人;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這種行為統稱為離婚前財產轉移。所謂離婚轉移財產常見于離婚之前一年兩年內,往往是通過房產過戶、銀行存款轉出、股權轉讓等方式,達到轉移財產的目的。有當事人要問了,遇到這樣問題自己該怎么辦?自己丈夫又不會和自己什么時候轉移的財產,那怎樣維護自己的財產權利呢?萬典律師指出,這樣的事情其實是可以在離婚前進行防范。
當事人趙女士,在離婚之前,丈夫背著他,單方面將房產低價賣了。趙女士說,丈夫孫某,兩人感情不好,吵吵鬧鬧很多年。去年年底,雙方協商準備離婚,但在房產分割上爭議太大。他們婚后買了一套房子,記在孫某一個人名下。趙女士主張離婚房子按市場價賣掉,得到的錢各分一半;孫某則認為,這套房產留給孫某,然后孫某補償一點錢給趙女士;但由于補償金額太低,趙女士不同意這種分割。房產分割上雙方僵持不下,協議離婚也就擱置了。前段時間,他發現孫某已經將房產低價賣給了孫某的哥哥。趙女士心里很難受覺得自己多年婚姻居然什么都沒得到,
那么趙女士該怎么辦,該怎樣保護自己的權利?
這里萬典律師建議:
發生這種情況,一般都會在當事人有離婚可能時發生。如果發生上述情況,有兩種方法是可以解決的。如果房產已經轉讓,那么要根據受讓方是誰,受讓價格來判斷是不是另一方想轉移財產,像趙女士這種情況,孫某將房產低價賣個哥哥,有很大惡意轉讓之嫌。
如果是正常的房產轉讓,買家也支付了合理的房產轉讓款,那么只能起訴,分割共同財產;如果是惡意轉讓,那么可以通過認定轉讓合同無效,來追回財產。當然,為了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最好是房產證上寫夫妻雙方的名字;或者在離婚訴訟時,通過異議登記或者訴訟保全來保護自己的財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