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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家暴該怎么辦!
近期,總有各種家暴的新聞出現,甚至有毆打妻子、還有毆打老母親和給三個孩子灌老鼠藥的...這種極不像話的情形。同樣都是不幸的家庭,同樣都存在著家暴的行為。作為旁觀者,我們只能同情受害者,痛恨施暴者。
這里萬典律師從法律角度為您解析作為施暴者都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當然能!最常見的罪名就是故意傷害罪。
根據《刑法》第292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以上后果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比如說,丈夫的行為導致妻子面部受傷,瘢痕長度超過4.5厘米,或者打掉2顆牙齒,或者導致鼻骨骨折等等,在這些情況下,丈夫的行為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此外向某人給三個孩子灌老鼠藥的行為,他需要承擔的是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由于屬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另外,還有可能構成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等。那么施暴者都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呢?
對于家庭暴力的情況,是可以離婚的法定理由。其民事責任主要就體現在離婚方面。很多人可能覺得,家暴的人應當“凈身出戶”,應當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在財產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當我們遭遇家暴怎么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萬典律師告訴您:就需要留存好相應的證據了。這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如果情節較輕的話,讓對方寫一個書面的悔過書、保證書。不論是否還想繼續共同生活,建議讓對方手寫一份保證書,其中要寫明白兩件事:一是什么時候實施過什么樣的家暴行為,二是如果再次實施行為要有什么樣的措施,比如是否離婚或財產分割等等。一方面作為曾經實施過行為的證據,另一方面也是對對方心理的一個制約(即便某些條款不完全有效)
2、如果造成了一定的身體上的損傷,一定要拍照記錄。其道理同上,做好兩方面準備。需要注意的是,照片最好由手機自動記載上時間,這樣可以明確省卻不少證明家暴時間、因果關系等等的麻煩。
圖片
3、如果造成了稍嚴重的傷情,一定及時去醫院,并保存好相關病例。醫院的病情診斷是最好的證據,比單純的照片在證明力上要高的多。
4、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堅決報警!不要覺得要面子,不好意思!在這一系列的證據之中,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和相關處理結果是最好的證據了。
另外,如果覺得過不下去了,一定不要軟弱,該分居就分居,該起訴就起訴。我們國家現在法律已經非常健全了,一定要運用好法律的武器,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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