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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房屋買賣合同時有哪些事項要注意?
一般在購買的情況下,雙方之間簽訂的才是房屋買賣合同。若是購買新的話,由于交易的對方是開發商,此時就需要按照規定簽訂。而不管是簽訂怎樣的合同,此時都有需要注意的事項。那簽房屋買賣合同時有哪些事項要注意呢? 1、仔細閱讀合同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者要具有強烈的合同意識,知道在合同中盡可能地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認真、完整地閱讀合同:提出質疑,對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認真調查清楚 2、要掌握開發商的基本情況 簽訂合同前要了解開發商的基本情況,包括開發商的信譽、經濟實力、資信狀況及歷年在房地產市場的開發業績,并要求開發商出示有關開發建設和銷售的證件,如、資質證書及“五證”等。 3、合同文本是否規范 應了解開發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應當提出疑問并特別注意合同條款的內容 4、交房期限的約定以及逾期責任 開發商常借故推脫責任,因此在簽約時購房者應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讓開發商任意地列舉一些牽強的理由。 5、違約責任 簽約的目的是為房屋出售后出現的違約情形而提前設置一些防范條款,對違約的內容、違約的責任應盡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標準確定下來,這樣便于操作。 萬典律師提醒您簽字時一定要注意如下幾點 1.看是否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準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 (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于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現狀,可以盡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購房人可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該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真假即可,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外銷售房屋的,購買時都有隱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逾期或者賠償的問題 開發商和購房人會在合同中,對雙方辦證或者繳納購房款等問題的期限進行約定,但如果細心就會發現,雙方違約后,賠償的金額是不對等的,合同簽訂時可要求對等待遇。 3.交房的問題 交房的條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在哪個驗收環節之后,才可認定完成交房。驗收方式有單體驗收、綜合驗收、竣工驗收備案、消防驗收等。單體驗收后,有可能小區還處于建設狀態,小區內的道路、綠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需約定清楚。 不動產以登記的方式進行公示,只有進行登記才發生物權的效力,買受人才能獲得不動產的所有權,登記就是將新的所有人的名字登記在房產部門的登記簿上,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而房產證是房產部門發給權利人的一種享有權利的憑證,只起到證據的作用,當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和房產證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時,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一旦出現房屋產權糾紛,不動產登記簿上所記載的人則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在購買房屋時,一定要注意進行不動產登記或者不動產登記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