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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糾紛怎么解決?
一、同居財產糾紛怎么解決,處理同居糾紛的注意事項
(一)同居財產糾紛怎么解決
關系自行解除。如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訴請求關系。同居期間的或者糾紛,可訴訟解決。解除同居關系的子女撫養:可比照離婚糾紛中關于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
解除同居關系的財產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符合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二)處理同居糾紛的注意事項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二、同居關系財產分割糾紛可以起訴嗎?
男女朋友關系期間,為了讓彼此有更多的了解,許多人都會進行同居。在同居的時候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所掙的錢也是一起管理,后來兩人分開了,對錢財處理有爭議。那么,同居關系財產分割糾紛可以起訴嗎?
根據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均無配偶的同居關系,當事人如果起訴僅僅要求解除同居關系,人民法院應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解除同居關系案件,除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于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作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有介紹說,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為,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解除這一同居關系,人民法院當然應當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關系。
三、同居關系債務糾紛如何處理
(一)同居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1、同居關系約定財產按約定處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歸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間有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其所得應為共同財產。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
4同居的民事法律責任有哪些,同居關系該怎么認定
(二)同居的民事法律責任有哪些?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在民事上應負的責任包括:
1、停止侵害。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當事人解除關系,停止繼續侵害合法配偶權益;
2、損害賠償。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3、離婚時分割財產和確定權歸屬時,無過錯方應得到照顧。如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改房,離婚時,如果是過錯方取得房屋產權的,過錯方應給予無過錯方按該房屋市場價一半金額以上的補償,或對產權按照顧無過錯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對有證據證實固定資產或其他價值較大的財產,屬于過錯方購買給第三者的,應視為非法同居。
四、同居關系該怎么認定
(一)雙方不構成配偶關系,不隨時間的延長而自然成為配偶關系,這是與結婚的本質區別。
(二)雙方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應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專有的除外。雙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種準婚姻關系,也可謂是一種合伙關系,按合伙的法律規定,合伙所得應為雙方共同共有。當然,下列財產應屬個人財產:一方同居前的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三)雙方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這是雙方能夠走到一起的一種保證,也是能夠繼續生活下去的物質保障。
(四)雙方無繼承關系。一方死亡后,不能繼承遺產,只能按相互扶助關系處理,分得適當的遺產。對于撫恤金方面,鑒于其與死者有這種關系,也可適當得到一些撫恤金,以慰藉其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