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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大的遺產糾紛案開庭,婆媳爭奪八千萬房產等遺產
上海最大的遺產糾紛案開庭,婆媳爭奪八千萬房產等遺產
8268萬元,在上海經商的溫州富商胡加招留下的這筆遺產,引發了上海迄今為止最大的遺產糾紛案,在上海中止審理3年之后,昨天下午上海市二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此前陳逸飛遺產糾紛案總值不過約4700萬元。
2002年10月,胡加招因肝病英年早逝,留下了一筆近億元遺產。事發突然,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這筆巨額遺產也引發了“婆媳戰爭”。此前,婆婆鄭松菊向浙江省樂清市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兒子胡加招與兒媳張明娣的結婚證書,在上海審理的遺產案不得不暫時中止,等待其最終判決結果。去年12月,溫州市中級法院二審終審判決,認為結婚證書有效。
這一判決表明,張明娣作為胡加招的妻子享有繼承權,她昨天終于坐在了上海市二中院的原告席上。婆媳雙方的親屬分坐法庭旁聽席兩邊,中間的走廊猶如一道楚河漢界。
近億元遺產面前,婆媳卻不約而同地喊起窮來。張明娣一再表示,其
孤兒寡母2年多來沒有經濟來源,一直靠親戚周濟。而婆婆一方則表示胡加招在外欠債已經達到4100萬元。
張明娣一方提供的資產明細表:
■2000年3月16日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注冊資金3000萬元人民幣,其中胡加招占70%股權。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胡加招當年10月去世),公司資產總額118055779.54元,凈資產73520794.38元。
■該公司投資成立上海新七浦服裝市場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200萬元,上海新七浦投資有限公司占85%股權。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該公司凈資產758.99萬元。
■上海浦明路房屋一套,現值約120萬元。
■浙江溫州自建別墅一幢,約150萬元。
■浙江樂清市房屋一幢,約50萬元。
■杭州西湖別墅一幢,169萬元。
■對三人的債權550萬元。
■家電、首飾等,約45萬元。
案件回顧
2003年1月中旬,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一訴狀:張明娣狀告病亡丈夫胡加招的母親鄭松菊,要求分割遺產。
而訴狀中列舉的遺產令法官咋舌: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該公司投資的上海新七浦服裝市場,兩公司的凈資產均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被繼承人分別擁有兩公司70%和85%的股份,對他人擁有債權550萬元。遺產總額超過億元。
張明娣1997年底與溫州樂清生意人胡加招相識。1999年,他們來到上海投資新七浦路服裝市場。2001年,新七浦服裝市場正式建成開張,胡占據了其中85%的股份。
2001年10月1日,胡張在樂清舉辦婚宴。2002年2月,樂清市民政局為兩人頒發了結婚證。然而就在同年10月,胡加招因病去世。
張明娣與胡母鄭松菊就遺產問題發生分歧。于是張明娣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自己與胡加招夫妻共同財產并進行分割;確認自己與胡加招之女在胡加招名下遺產中的份額。
然而10天后上海市二中院不得不中止審理此案,因為胡母在樂清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樂清市民政局撤銷其頒發給胡加招和張明娣的結婚證。2003年5月20日,樂清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02年2月20日,張明娣、胡加招到樂清蒲岐鎮政府辦理結婚登記,胡加招因與婚姻登記員發生糾紛離去。此后,胡加招堂兄胡加定拿來胡加招離婚證、張明娣婚姻狀況證明和胡張兩人的身份證等證件,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中代胡張兩人簽名,代領了胡張兩人的結婚證。法院認為在張、胡兩人沒有到場的情況下,由他人代領結婚證,民政局在此情況下頒發結婚證,其程序是違法的,判決撤銷張和胡的結婚證。
張明娣不服判決,于6月下旬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去年12月,溫州市中院終審判決胡張兩人結婚證有效。
千萬富翁到底有多少錢?
胡加招去世后,遺產到底有多少?這是婆媳雙方都十分敏感的話題。
昨天開庭時,張明娣一方的訴訟請求十分簡單:確認張明娣與胡加招的夫妻共同財產并進行分割;確認張明娣在胡加招所留遺產中的份額;確認張明娣及女兒在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中的股權份額。
其中,沒有一項訴訟請求涉及到具體金額,以至于婆婆鄭松菊的代理人喊出,這種訴訟請求違背了民事訴訟法。“訴訟要求必須明確。胡加招到底有多少資產,對方既然是原告,就應該清清楚楚地提出來。”
張明娣說,自從丈夫去世之后,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實際就在婆家一家人的掌控之下,婆婆應該比自己更明白胡加招到底留下了多少錢。但是婆婆鄭松菊在法庭上拒絕透露這筆錢的具體數額,表示舉證責任在張明娣一方。“原告張明娣不提資產有多少,實際上就是對自己能否贏得多少份額,心里一點也沒底。”
記者從訴狀中得知,按照張明娣的計算方式,張明娣提出要求繼承胡加招遺產的50%共計4134.3萬元。也就是說,胡加招的遺產約在8268.6萬元。
近億元遺產怎么成了負資產?
張明娣說,從2002年2月到當年年末為止,在張明娣與胡加招結婚的這段時間,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資產從700余萬元猛增到2800余萬元,凈資產約在1500萬元。這一筆財產應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首先予以均分,其余部分按照法定繼承方式分割。
但是,婆婆鄭松菊提出了一個疑問,張明娣與胡加招2002年2月結婚,胡加招當年10月去世,兩人婚姻只持續了8個月。“短短8個月,怎么可能產生巨額的夫妻共同財產?”
婆婆鄭松菊的代理人表示,張明娣只計算了利潤,然而對胡加招生前的債務卻視而不見。隨后,鄭松菊的代理人拿出了13張借條,說胡加招生前欠下了一身債,總計達到2800余萬元,不少借條上還有張明娣的親筆簽名確認。此外,還有胡加招向公司借款1384萬余元,隱性債務二三千萬元,兩筆有明確數額的債務加起來已將近4100余萬元。“既然現在分家產,張明娣也應該償還夫妻共同債務,這筆債務應該予以扣除。”
按照鄭松菊的計算方法,扣去這筆巨額債務之后,張明娣與胡加招的夫妻共同財產竟成了負資產。也就是說,即便今后張明娣贏得了這場訴訟,在這筆單項遺產中,她還得償還一大筆錢。聽到這種結果,旁聽席上張明娣的親屬一方,傳來不少低聲指責。
但是,張明娣的代理律師查看了證據材料后表示,不少債務都只是一張白條,僅憑一張債務白條和單方說辭,怎么能認定胡加招欠下了百萬債務?雖然張明娣的確在這張紙條上簽過字,但只是一紙說明,這種債務白條不足為證。
婆婆曾經提出以2400萬元了斷
鄭松菊的代理人表示,婆婆鄭松菊在兒子去世之后,曾擬過一份協議,大意為“我認可你們之間的婚姻,給張明娣2400萬元現金,同時張明娣可以從新七浦公司中獲得月薪8000元,目前涉及的所有房產都給張明娣。”他說,盡管如此,張明娣仍然不滿足。
法庭上,鄭松菊的代理人一再表示,之所以一起普普通通的繼承案引起如此巨大的爭議,就是張明娣以為胡加招非常有錢,而且把胡加招的財產放大了不知道多少倍,讓不少人以為胡加招留下了億元家產。“但事實上,胡加招的巨額債務沒有計算入內。”該代理人表示,如果胡加招的所有資產減去所有債務,得到的是一筆負數,那么所有人也不會來搶這個繼承權。
張明娣說,婆婆一紙協議的履行條件是自己就此退出新七浦公司,從此不再插手公司管理。“這家公司是我和先夫辛辛苦苦創業所得,對方出2400萬元就想把我掃地出門。”張明娣明確拒絕。此前她擔任新七浦公司高級主管,月薪8400元。“協議上說得好聽,不過是拿我自己的錢付我的工資,這樣我怎么能接受?”
事實上,自從胡加招去世之后,張明娣已經退出了公司管理工作。從2003年2月開始,她的工資卡中就再也沒有收到過新七浦公司的一分錢。
然而,房產、工資在婆媳眼中還都只是小數目。庭上討論一套別墅的歸屬時,婆婆鄭松菊就曾不顧律師勸阻,突然大聲說:“房子給她,買房子的錢我也不要她還了。”
事實上,爭奪新七浦公司的股權才是婆媳之間“斗法”的焦點。七浦路市場占地面積720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地下一層,地上五層。2001年開業時,一間6平方米多的一間商鋪售價就高達60多萬元。時隔5年,商鋪價格早已水漲船高,而胡加招一個人就占據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70%的股權。
庭上掃描媳婦沉默婆婆火爆
張明娣一身黑衣,法庭上大多時間保持著沉默。庭后,針對鄭松菊代理人的“張明娣只看利潤,不看債務”的說法,她憤然反擊:“胡加招離婚后,我和胡加招通過提親說媒,才答應了他的追求。這些都在審理結婚證的那場官司中說清楚了,我的大學老師、同學都可以為我作證。”張明娣說,她和胡加招真心相愛,兩人一直共同創業,在新七浦公司最困難的時候,是她的二姐夫投資了1100萬元,幫助他們渡過了難關。“沒想到先夫去世之后,婆家就想撤銷結婚證,指責我是二奶、傍大款。”
婆婆鄭松菊卻是個火爆脾氣,庭后她一直指著張明娣大罵:“只要遺產,不要老公,太貪心了。”她拒絕了記者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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