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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山東高院拆遷案件-17位副市長、33位省廳負責人等200多政府官員旁聽審理
齊魯網:山東高院拆遷案件-17位副市長、33位省廳負責人等200多政府官員旁聽審理
齊魯網濟南9月22日訊(記者 張帥) 今天上午,一場特別的庭審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案件則是一起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行政訴訟案件,某縣政府作為被上訴人應訴。而在旁聽席上,來自全省17個地市的分管副市長以及33個省直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等200余人,共同觀摩了此次庭審。
圖1:庭審現場
這是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組織的第三次“百名廳(局)長庭審觀摩”體驗活動,也是山東省歷史上規模最大、規格最高、人數最多的一次法治政府建設培訓活動。而行政機關負責人庭審觀摩培訓,對于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現常態化,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推進山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具有風向標意義。
圖2: 旁聽席
山東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書記、主任孟富強認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是貫徹國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是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的明確要求。行政機關負責人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少數”,承擔著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職責。
孟富強表示,作為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研討班依法行政培訓的一部分,這次“百名廳(局)長庭審觀摩”體驗活動,通過典型案件的警示和引領作用,有助于行政機關負責人進一步了解法庭庭審流程和規則,進一步提高各級各部門行政應訴能力水平,特別是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法治意識和應訴能力,這對于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依法履行出庭應訴職責,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嚴格規范行政行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庭審觀摩培訓結束后,許多行政機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現場觀摩體驗,有助于我們了解法庭庭審規程,實現從不敢“出庭發聲”到敢于“出庭應訴”的轉變,把握法院審查行政行為所關注的焦點問題,面對面傾聽人民群眾呼聲,及時發現和主動糾正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增強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覺性,這不僅能夠切實增強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實現定紛止爭的目的,還能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進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新《行政訴訟法》施行一年多來,全省行政應訴案件數量激增,已經與行政復議案件數量達到了等量齊觀的地步。下一步,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將進一步推動各級各部門強化責任意識,按照“誰負責、誰應訴,誰主管、誰出庭”的原則,切實履行行政應訴法定職責,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包括行政敗訴案件報告制度、行政訴訟案件分析評估制度等在內的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建設一支與行政應訴工作任務相匹配的人才隊伍,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經費、裝備、車輛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力度,加強監督考核,全面協調推進,不斷提升行政應訴工作能力,推動政府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圖3:原告與其代理律師
本案是一起具有典型意義的房屋征收案件,2015年8月18日,蘭陵縣人民政府發布《蘭陵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公告》(蘭陵政征公告字2015第1號)決定將中興居委片區定為棚戶區并實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圍“東至文化路,南至順和路,西至中興路西側和平居委民房,北至會寶路”其征收范圍包含了原告的房屋和院落,原告認為被上訴人的行為明顯違法,依法應當予以撤銷,于是委托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衛洲、夏濤代為提起行政訴訟,2015年12月上訴人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8日宣判,一審判決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明顯違法,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應當予以糾正, 于是上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公開審理本案,上訴人鄭左民等人及代理律師王衛洲、夏濤 ,被上訴人一位副縣長和代理律師出庭應訴,山東省人民政府組織山東省各廳局負責人33人、各地副市長17人以及其它200多名行政官員出席觀摩本案。
庭審中,雙方針對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理、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征收補償安置資金是否到位、原審判決是否正確等六個焦點問題展開激烈辯論,王衛洲、夏濤律師充分發表了代理意見,萬典律師為本案作出的質證意見達5000字,代理意見達7000多字,逐條逐項的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合法性、合理性等進行了辨析。
本案結局:縣政府對12戶被征收人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全部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期間兩戶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強制拆除,人民法院判決縣政府強制拆除行為違法,該縣政府對此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最終該案件征收部門同被征收人達成和解,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