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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過戶流程應該怎么走?
我們都知道2021開始,我們開始實行民法典的全新法條,其中很多都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規定。房屋對于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不動產,涉及到我們切身的利益。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會將自己的房屋出售或者是贈與等,在這些過程中都需要一定的程序。那么民法典中房屋過戶流程怎么走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房屋過戶流程怎么走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 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上文已經為您詳細的介紹了房屋過戶流程相關知識,不管是房屋登記過戶還是房屋繼承,都是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去相關的房屋管理機構進行辦理,因為房屋過戶經常在生活中引發糾紛,因此小編建議你可以委托律師幫助您進行房屋的轉讓以及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