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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發布日期:2020-03-26 10:57:01
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父母過世之后,需要先由有關部門對繼承的房產進行確權之后,然后才能到當地不動產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
具體步驟簡要敘述如下:
(一)首先確認父母是否留有有效的遺囑,這個環節是為了先確定繼承人的范圍,有有效的遺囑按照該遺囑執行繼承,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分配。如果各繼承人分歧較大,只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并在專業的律師幫助下,通過證據收集、立案和法庭答辯、舉證質證和最后陳述等環節,最終獲得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
(二)所有繼承人共同前往當地公證部門,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父輩祖輩等死亡證明、人事檔案、親屬關系證明、各類財產證明等,以上材料需要分別前往民政局、檔案管理部門、派出所、居委會街道辦、房管所、原單位、銀行等單位機構調閱復制相關的書面材料,這些材料最終由公證處進行審核,完成后可獲得繼承權公證證書。
(三)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繼承權公證證書或法院裁判文書,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過戶。
(四)也可以持有的繼承權公證證書或法院裁判文書,將屬于自己的房產份額進行折價買賣,并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由買受人持以上文件資料進行過戶。
【編輯】文刀